温馨提示
根据省“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辽宁省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管理相对人需要在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进行统一身份认证。请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管理相对人按照以下提示进行统一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的检疫申报等业务使用方式不变。
一、企业单位用户统一身份认证:
1、已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可以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直接登录,并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检疫申报业务,使用方式不变。
2、未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用户,需要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实名法人单位注册。
3、使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的养殖场、屠宰企业等单位用户,直接跳转至辽宁政务服务网进行统一的法人单位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使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的检疫申报业务。
二、个人用户统一身份认证:
1、已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个人用户,可以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直接登录,并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使用检疫申报业务,使用方式不变。
2、未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个人用户,需要在辽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实名自然人注册。
3、使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的养殖场户等个人用户,直接跳转至辽宁政务服务网进行统一的自然人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使用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的检疫申报业务。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05月17日